廣東省著名商標,是指在廣東省內具有較高市場信譽、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注冊商標。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設立的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,負責廣東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工作。
隨著企業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,廣東企業的商標如果能成為省著名商標脫穎而出,所帶來的經濟價值是非常巨大的。在被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后,除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的保護外,還在廣東省內還可以享受諸多特殊保護及待遇!2018年廣東省著名商標申請工作已開始,具體申報要求、申報流程如下:
一、廣東省著名商標的好處
著名商標的價值并不限于廣告宣傳,更多的作用在于保護!
1、經認定的著名商標所指的商品視為知名商品。
2、自公告之日起,著名商標所有人、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裝、裝潢、說明書、業務函件、廣告宣傳、展覽以及其它業務活動中使用“***省著名商標”字樣。
3、在著名商標所指商品的同類商品中,他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:
(1)將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、圖形、字母、數字、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作為商品名稱、包裝、裝潢使用或者作為未注冊商標使用,且可能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;
(2)使用著名商標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與其近似的名稱、包裝、裝潢,且可能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。
4、在與著名商標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上,將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、圖形、字母、數字、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作為商品名稱、包裝、裝潢使用或者作為未注冊商標使用,且可能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,著名商標所有人、使用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。
5、他人將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、字號使用,并可能對著名商標的權益造成損害的,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登記。但是,企業名稱、字號登記在先的除外。
6、商標維權不用愁--《反不正當競爭法中》對知名商品的保護中特別指出: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稱、包裝和裝潢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日常的市場檢查中,將著名商標列為重點,開展經常性的專項執法活動。
7、做大品牌打造市場--“著名商標”有益于企業擴大商標的社會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。許多著名商標企業紛紛通過申請“著名商標”來推動企業制定實施商標發展戰略。同時,被認定為 “著名商標”,給企業爭創中國“馳名商標”創造了有利的條件。
二、適合的企業
凡在當市注冊設立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,其商標具備下列條件的,均可申報廣東省著名商標:
1、已經注冊并連續使用三年以上;
2、在全省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并為相關公眾所熟知。
三、政府資助
1、廣東省、深圳市只表彰不發放獎勵。
2、龍崗區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。
3、福田區會不定期組織著名商標企業巡展。
4、寶安區給予30萬元獎勵。
5、光明新區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。
6、龍華新區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。
7、南山區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。
8、羅湖區給予一次性扶持20萬元。
四、申報條件
1、申請人應當是申請認定商標的所有人,是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自然人。
兩個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注冊的同一商標,應當由所有商標注冊人共同提出申請,且各申請人應當符合上述規定。
2、申請認定的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連續使用滿3年并繼續有效;
3、該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,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;
4、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質量優良,具有良好的信譽;
5、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近3年來的年銷售量、營業收入、凈利潤、納稅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,銷售區域較為廣泛;
6、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,其商標應當在相關國家(地區)注冊,并有廣泛的銷售區域;
7、申請人近3年未因違反商標管理、生產經營、勞動保障、環境保護、安全生產等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受到處罰;
8、申請人具有健全的商標使用、管理和保護制度。
(注:政策有時會變化,請留意)